公司简介
壳牌(中国)有限公司

壳牌(中国)有限公司


荷兰皇家/壳牌集团(Royal Dutch Shell,又译蚬壳公司)是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,总部位于荷兰海牙。 壳牌由荷兰皇家石油与英国的壳牌两家公司合并组成。荷兰皇家石油于1890年创立,并获得荷兰女王特别授权,因此被命名为荷兰皇家石油公司。为了与当时最大的石油公司,美国的标准石油竞争,1907年荷兰皇家石油与英国的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合并。 壳牌是所谓的七姊妹(Seven Sisters)之一,至今依然是石油、能源、化工和太阳能领域的重要竞争者。壳牌拥有五大核心业务,包括勘探和生产、天然气及电力、煤气化、化工和可再生能源。壳牌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公司或业务。 壳牌在中国的历史 壳牌在中国发展业务,已超过一百多年。在十九世纪90年代初,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的始创人马科·森默和森姆·森默兄弟,便已开始把煤油输入中国,并在香港、上海、广州和厦门建立油库。1894年,森默兄弟已用散装油轮运送煤油到上海。同年,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开始进"Crown"牌煤油到中国。(当时内地称这"Crown"的品牌为僧帽牌;在香港则称宝盖牌)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原是竞争对手。1903年,两家公司合作经营远东的业务,在伦敦成立亚细亚火油公司。亚细亚火油公司分别於1906年及1908年在香港及上海成立办事处。1913年,两个办事处分别成为亚细亚火油(华南)有限公司和亚细亚火油(华北)有限公司的总办事处。 907年,荷兰皇家与壳牌运输合并业务,成立荷兰皇家/壳牌集团。但当时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仍通过亚细亚火油公司的名义经营。至二次大战前,壳牌在中国设立了超过50间附属公司,在约20个省份经营1000个经销处。大战期间,所有设备给日军占据,并严重破坏,一切经营活动停顿。战后,壳牌的重建工作迅速进行。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成立时,壳牌已雇有员工超过1000人,其中包括35名外籍员工和4名华籍经理。1950年后,壳牌继续在中国发展,并成为当时唯一一间留在中国经营的西方油公司。壳牌在上海的总办事处获准保留,直至1966年,该办事处才结束。与此同时,壳牌在香港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业务一直保持领先地位。 1970、71年,壳牌获邀参加广州交易会。1980年,壳牌在北京建立办事处,积极开展化工产品贸易。1983年,壳牌先后与埃克森石油公司及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合作,开始在南中国海进行石油勘探工作。随着中国「对外开放政策」的实施,壳牌先后于1985年及1987年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了两个合资油库。此后,壳牌在中国更加积极投资,目前,已在多个省市发展广泛的业务。2000年,壳牌中国与中国海洋石油合资的中海壳牌石油化工签约,这项总投资达40亿美元的合资项目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之一。壳牌目前与中国北京、天津、广东、成都建有加油站。 2004年1月9日,壳牌公司宣布调低公司已探明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,引起震惊。之后公司承认3年来共夸大了48.5亿桶的石油天然气储备,公司的3名高层人员离职。4月,标准普尔将壳牌公司的评级从AAA级调低到AA+,该公司之前拥有标准普尔和穆迪两家国际评级机构AAA的评级,是欧洲两家得到双AAA评级的公司之一。4月28日,美国司法机构和英国当局都开始对事件展开调查。 2006年2月24日,尼日利亚南部哈科特港的一家法院判定,壳牌石油公司须赔偿尼南部伊角族居民15亿美元,以补偿石油开采活动对当地环境造成的破坏。